傳統藝術經紀  在地文化服務

「傳藝」是一個名詞,一個文化中介組織,肩負傳承與創新、永續的責任。「傳藝」更是一個動詞,一個正在持續發展的現在進行式,緊扣住最核心的本質-傳統藝術,透過文化服務及文化經紀連結到常民生活記憶,讓傳統藝術轉換為日常生活美感的體現。

為了讓傳藝園區、傳統藝術有無限大的發展可能,我們訂定四大營運目標:「傳藝的培力基地」「跨界的交流平臺」「文化產業的實踐場域」「文創的輸出港口」。

  • 01/ 傳藝的培力基地

    透過無隔閡的工藝展覽、無距離的演出活動或體驗課程,讓遊客及社會大眾以輕鬆、自在、舒服的體驗,有系統地親近傳藝之美;同時配合政府施政,提供學校、專業團體或一般藝師各種合作機會,建置園區扶植計畫、工藝師駐園計畫等,打造園區為傳統藝術環境培力的基地。

  • 02/ 跨界的交流平臺

    推動跨界與跨業整合,媒合傳統藝術人才,吸引資金投入,進行跨域加值、整合、文化創新。未來亦將發展兩岸傳統藝術夥伴關係,形塑傳藝園區為國內外傳統藝術跨界創作的最佳平臺,媒合跨領域發展多元文創應用,藉由各類經營模式行銷國際。

  • 03/ 文化產業實踐場域

    建立產、官、學合作機制,結合「傳統美學經濟」與「創新 產業」,以「動態博物館」及「環境劇場」的概念,打造全新的主題園區,配合建構傳統藝術中有形及無形資產的元素,形塑與傳統對話之場域。依循最新文化旅遊概念,配合宜蘭縣及臺灣已有之旅遊、文化資源,透過文化產業化及產業文化化,帶動傳統藝術服務系統,藉以帶動文化產業發展,成為各項文化產業理念的具體實踐場域。

  • 04/ 文創的輸出港口

    傳統藝術的美,在於精神、在於細微、在於原始初衷,從生活而形成的工藝,歷經時代成為傳統,形成藝術,要發展傳統藝術,除保存、傳承之外,更需尋找永續的方式,透過館內典藏與藝術授權機制,將典藏品應用到各種領域,針對不同需求對象開發不同市場商品:如文、玩具、生活器皿、街道家具、紀念小物等,並透過館內及館外展售方式創造新價值,讓傳統藝術成為生活藝術,落實智慧財產的運用,從保存走向更活潑、更多元的傳藝發聲形式,讓傳統藝術永續發展。